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辽建协函[2020]96号

 

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设工程风险防控培训”

改为线上讲座的通知

有关会员单位:

为提升施工企业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管理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经营活动顺利开展,我会法律维权中心原定6月30日举办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设工程风险防控”专题法律培训,鉴于新冠疫情形势仍很严峻,经研究决定改为线上直播讲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施工企业经营负责人,公司法务、合约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二、讲座内容

主讲题目:《施工全过程风险管理》、《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索赔、通知函件、证据》、《工程陪跑计划》

(一)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不做项目风险调查导致“事财两空”局面。

2、串标围标,不规范投标吃苦头,刑事责任要提防。

3、低价中标导致停工停建、逾期竣工违约责、损失赔偿责任。

4、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承担合同无效恶果。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2、合同签订后的内部监督、审查、履约过程风控。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施工质量风险防范;

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如何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怎样正确区分质量责任?谁的责任谁承担。

2、逾期竣工违约责任风险防范:

工期签证及证据固定是双刃剑,承包人有充足“签证及证据”,不仅可以避免承担巨额工期违约责任,还可据此索赔因工期延误导致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等费用。

(四)施工过程中的签证与索赔;证据收集整理与通知函件的有效发送与保存

签证索赔及证据收集,施工企业不懂签证及证据保留,不善于索赔,“重口头承诺,轻证据保留”,“重人情、轻签证”,当初的君子承诺在发生纠纷时均化为乌有。

强化施工过程风险管理、证据管理意识,因为施工企业的权力就在施工过程中,时刻把握好各风险点,及时发函、发通知,及时保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怎样才能有效的发函和通知?怎样有意的让证据形成证据链。做到“事事有依据,处处留痕迹”。

主讲人:盖春香  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    辽宁省建协法律维权中心主任

培训直播时间: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5:00

会议不收任何费用,扫码直接观看。

联系人:盖松琪:15504131491(微信同步)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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