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辽建协秘[2023]5号
关于缴纳二零二三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建筑业会章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会员须履行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现将缴纳2023 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 2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 5000元/年
会员单位: 2000元/年
二、缴费时间请会员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会费。
三、 缴费方式
用现金、支票缴费的,可直接交到我会707财务室;线上缴费的,将款汇入我会银行账户:
户名: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城内支行
账号:21001390008050006400 汇款用途:请注明“会费”
四、 没有缴纳2022年度(包括以前欠交)会费的单位,请将其与2023年度会费一并交(汇)到我会财务室。
五、 开具电子发票,请进入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系统
缴纳会费-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huizhuyun.com),点击“会员在线缴费” 栏目→阅读操作步骤→按操作步骤上传缴费凭证,7个工作日后下载电子发票。
手机端申请发票请先关注“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服务号”在服务号内点击系统入口→电子发票→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缴费凭证上传及电子发票下载。
会员管理系统技术联系人:刘子琦,电话:17642081728
财务部联系人:徐 晨 ,电 话:024-23251884
会员部联系人:刘雪松 ,电 话:024-22714341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瑞宝东方大厦7楼706室
邮 编:110180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