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关于征集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学校及专家:
根据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建筑行业工作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协会围绕更好发挥团体标准在建设工程领域工作中的作用,推动辽宁省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现开始2025年建筑业领域协会标准征集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建筑业通用技术、方法、工具的开发与应用。结合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等与建筑业管理的融合应用,形成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建筑业管理技术、方法、工具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等领域。
2、建筑业管理模式与创新实践的归纳总结。在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管理体系应用过程中,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建筑业管理模式或融合行业特色的建筑业管理创新实践等。
二、报送要求
1、报送的立项建议应符合建筑业管理发展趋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与现行国家标准无交叉重复。
2、报送的立项建议应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能体现建筑业管理的基础性与通用性。
3、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项目申请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含)以上职称。
5、主参编单位需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标准制定所需的技术、人力和经费支持,保障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三、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全年随时申报,将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发送到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工作邮箱,邮件及附件名称以“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单位名称+标准名称”样式命名。
每季度出发布立项公告。
四、联系人:
标准化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卢寿海
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邮箱: LNJXBZ@126.com
附件:《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