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

 
辽建协【2024】28 号

 

关于举办《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标准》JGJ46-2024宣贯培训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2024]2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范触电事故发生,牢固树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底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省协会决定11月12日举办《标准》宣贯培训班,特邀请标准修订主笔人详细解读新版标准的内容,以及标准条款规定的实质内涵和应用要点,帮助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对新版标准理解与掌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1、《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24编制背景及其现实意义,并对新版标准的内容进行解读。

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编审程序以及相关管理新的规定。

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负荷计算、图纸设计、组织实施和安全检查内容新的规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的保护接地、重复接地新的规定;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电气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防雷保护、剩余电流保护新的规定。

5、《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24增加和完善内容的规定:

第3章 临时用电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予以补充:增加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及检查内容。

第6章 配电线路。钢索配线内容予以完善。

第7章 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增加了塔式起重机供电电缆敷设方式及其固定内容。

第10章 临时用电工程管理。规定临时用电工程应经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增加了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与拆除内容。对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的检查内容予以补充。

四、主讲老师

张立新:工学硕士,教授级高工,现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员(SAC/TC567),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复查专家,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复查专家。

五、培训对象

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六、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等)。

2、收费方式:电汇或现金。

3、收款单位: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开户行:建行沈阳城内支行

账  号: 21001390008050006400

确认缴费后将统一为参训学员开具“增值税数电发票”,请注意查收短信或邮箱。

七、培训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6日。

2、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正确填写开票信息及接收发票手机号、邮箱。

 

1729737665476

 

八、其他

1、会场附近有收费停车场,停车位有限,建议绿色出行。

2、联系人:卢寿海 史文静

3、联系电话:024-22822071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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