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批辽宁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应⽤案例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抚改⾰示范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建市〔2020〕60号)、《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业化协同发展的通知》(辽住建〔2024〕71 号)等⽂件要求,现开展第⼀批辽宁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应⽤案例征集⼯作,有关要求如下:
⼀、征集范围
(⼀)⾃主可控数字化设计软件。涵盖具有⾃主知识产权的 BIM 建模软件、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建筑性能分析软件、建筑 AI 软件、装修装饰设计软件等。
(⼆)部品部件智能⽣产线与智能⼯⼚。智能⽣产线涵盖混凝⼟预制构件智能⽣产线、钢结构智能⽣产线、⽊结构部件智能⽣产线、内外装修装饰部件智能⽣产线、智能钢筋加⼯⽣产线、玻璃和幕墙部件智能⽣产线、物流与智能控制系统等。智能⼯⼚涵盖综合应⽤数字孪⽣、⼈⼯智能、⼯业互联⽹、智能机器⼈等智能技术的⼯⼚。
(三)智慧施⼯管理系统。包括集成材料设备进场管理、 BIM 协同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视频监控、环境检测、⽂档管理、劳务管理等功能的智慧施⼯管理系统。(四)智慧运维管理系统。包括集成空间管理、设备管理、安防管理、楼宇⾃动控制管理、运营管理等功能的智慧运维管理系统。
(五) 数字⽣态及建筑产业互联⽹。涵盖部品部件及设备采购、⽣产、运输、劳务⽤⼯及装饰装修等产业级平台;提升企业在产业链协同能⼒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级平台;涵盖设计、施⼯、咨询,实现⼯程项⽬全⽣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提升项⽬质量和效率的项⽬级平台等。
(六) 智能装备与建筑机器⼈。涵盖部品部件⽣产机器
⼈、建筑施⼯机器⼈、装配与搬运机器⼈、检测与维护机器
⼈、拆除与清理机器⼈、⾼空作业机器⼈、智能辅助类机器⼈等建筑机器⼈;智能升降机、智能吊装设备、智能塔吊、集成平台、造楼机、⽆⼈机等先进智能设备。
(七) 除上述案例外的其他智能建造相关产品案例。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辽宁省内⼯商注册登记、具有独⽴法⼈资格,⽆失信⾏为。
(⼆)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服务对象,申报案例已投⼊⽣产或使⽤,且相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三、有关要求(⼀)组织申报。请各级住建部⻔认真组织和⼴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作,并指定专⼈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统⼀报送等事宜。
(⼆)材料填报。申报单位要按照范例类型、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辽宁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申报表》(附件 1),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主知识产权证明⽂件、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书、获奖证书、介绍视频、现场应⽤照⽚等)。报送⾄所在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三)集中推荐。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采取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于 2025年 5⽉ 9⽇前将推荐函、《辽宁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申报表》(附件 1)、《辽宁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汇总表》
(附件 2)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厅建筑业发展处。省厅将组织专家评定后,公开发布辽宁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清单。
联系⼈及联系电话:刘鹏⻜ 024-23447688
附件:1.辽宁省智能建造案例申报表
2.辽宁省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汇总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 4⽉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