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住建[2013]12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建委:
      为提高我省工程建设企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技术积累和技术进步,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凡已评为企业级工法的均可申报省级工法。
  2、省级工法编写内容和申报要求,请参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中的要求(详见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 http://www.zgjzy.org/NewsShow.aspx?id=992

  3、根据国家级工法申报要求,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不得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对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存在争议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件);工法内容材料;企业级工法公布文件;企业级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工法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关键技术获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当关键技术属填补国内空白时,应有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由技术情报部门提供。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7份,其中 1份须为原件。

工法应用实例的工程录像DVD光盘1份。DVD录像应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

三、受理单位与申报时间
  省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受理工法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3615日前报送到省建筑业协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厅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张国新;
  电话:024-23447691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省建筑业协会企业管理部 薛燕国;
  电话:024-22714341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辽宁党刊大厦4层;

  邮编:110006

附件:《辽宁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doc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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